各单位及个人:
根据《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促进就业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(珠劳社函〔2010〕118号)的有关规定,对已通过会审的单位及个人就业创业补贴申情况予以公示。现将市促进就业资金监督管理工作小组2017年第23次会议会审情况予以公示(详见附表),公示期5天,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对申请补贴情况有异议的,可向本中心反映。
联系电话:2123728、2120923
附件:2017年12月创业培训补贴会审情况汇总表(二十三次会议)
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
2017年12月18日